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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输送“源头活水” 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4-12 17: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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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国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选派新提拔科级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挂职锻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了该市各单位科级干部的集体关注。《办法》规定,新提拔科级干部原则上在提拔后两年内要到市委巡察岗位挂职锻炼一次。该《办法》出台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到市委巡察岗位挂职锻炼效果如何,亲身经历者最有发言权。“这是我第四次参加市委巡察工作,每一次历练我都有很大的收获,工作阅历得到极大丰富,综合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正在参加十四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的万家乡纪委副书记李沁感触颇深。谈及巡察心得,她感叹道,“一方面,在不同的巡察组里能够启发新的工作智慧、培育新的思维方法;另一方面,巡察工作常常涉及‘跨界执业’,促使我们必须不停地学习新的知识、熟悉新的领域,知识的宽度和深度,都在短期内得到了强化拓展。”

“我们研究出台《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量。”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戴浩介绍道,“一是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着重培养年轻干部政治担当、勇挑重担、敢啃硬骨的本领;二是要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是基础,《办法》的出台,让巡察干部队伍有了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据悉,《办法》主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级精神和该市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经验制定,其中共有十项内容,分别从制定依据、人选要求、时间安排、主要职责、管理单位、福利待遇、鉴定评价及考核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挂职锻炼原则上每年安排四个批次,每批次三人,每次挂职时间为三个月。

“巡察岗位需要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优秀干部,在巡察一线工作的两年多时间里,让我在干部成长的‘大熔炉’中接受了淬炼和检验,也教会我扣好干部履职的‘第一粒扣子’。”原宁国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现任霞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李金润在回望自己巡察岗位工作经历时,直言受益匪浅。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该市先后开展十五轮巡察工作,授权来自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专业人员453人次参加巡察,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2938个,移交问题线索347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将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战场’和‘磨刀石’,既是破解市委巡察队伍建设难点、堵点的有效举措,又是培养优秀‘政策落实宣传员’‘规范运行指导员’和‘从严治党监督员’的重要途径,也是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输出更多‘复合型’人才的全新尝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新提拔科级干部到巡察岗位挂职锻炼,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建设高进优出的良性循环。”(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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