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分析原因症结,拿出整改措施,并且将巡察整改和当前工作高效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在工作中整改、在整改中发展,坚决杜绝‘两张皮’。”近日,宣城市宣州区委主要负责人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该区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巡察政治定位,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巡察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更好地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十三届宣州区委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专题座谈、查阅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督查,着力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发挥政治监督导向作用,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此外,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区还结合实际制发《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细化4个方面、3项评估结果和30项具体指标,采用“百分制”的指标体系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收效见效。
同时,该区灵活采用函件、电话调度等多种方式,盯住整改进程,动态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送《区委巡察整改提示单》《区委巡察整改督办函》。对排名末位以及整改成效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力,以及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等情况的单位,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并适时开展约谈和巡察“回头看”,将评估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巡察整改到位,做深做细整改“后半篇文章”。
“十三届宣州区委共开展十九轮巡察,发现问题3772个,到期整改率达99.7%,移交问题线索368件、立案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区委巡察办主任吴国君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区已组织开展12轮巡视巡察整改督查,涉及846个党组织,针对性地指出少数党组织‘重文字整改’‘就事论事整改’等问题,并对其中6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充分释放‘巡察整改不能一阵风、走过场’的强烈信号。”(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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