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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于细微处发现问题 在督导中提质增效

时间:2021-03-01 16: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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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告按规定应该是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为何变成了副职签字呢?”某单位在首次报送巡察整改周报告中出现的反常情况,引起了宁国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王婷婷的注意。在询问报送人员后得知其“不清楚”,她立即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

为进一步弄清事实,确保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组)共同研究后,决定启动一次巡察整改定点督导行动。通过督导发现,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因个人原因已向组织部门递交了辞职报告,目前处于休假状态。

“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绝不能‘空转’,建议由其主管部门党委同步扛起整改责任,确保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担任督导组组长的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太宁第一时间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该情况后,提出由被巡察单位主管部门督促此单位完成后续整改工作这一建议。

规范整改程序,强化督导作用,是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该市市委巡察工作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根本方针,通过建立办组统筹、纪巡联动、联席会审、定点督导、时时跟踪的流程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跟踪监督,促使被巡察单位改到位、改彻底。同时,构建以“一个办法”为统领、“六项机制”为支撑的“1+6”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体系(“1”即指《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6”即指巡察反馈通报协同机制、整改指导培训机制、共性问题整改机制、“五方促改”监督机制、问题线索处置机制、评估问效问责机制),配套出台《宁国市委巡察督查工作办法》《宁国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市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以制度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据统计,2020年以来,该市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123个,整改完成825个。

“不断提升整改质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巡察机构与被巡察单位的共同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探索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各方面责任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改有力度、有深度、有精度,经得起各方检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向进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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