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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地市纪检动态】出台领导干部“八个不得”行为规范;一名疾控中心原主任被“双开”

时间:2021-02-01 19: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侯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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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好!

每周一期的

一周地市纪检动态来啦!

一起来回顾下,

过去的一周

(1月25日—1月31日),

安徽各地市都开展了

哪些重要的纪检监察工作

合肥

出台领导干部“八个不得”行为规范

近日,合肥市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不得”行为规范(试行)》,列出领导干部不得允许、默许、纵容特定关系人在所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承揽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等8类负面清单。

通报二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庐江县庐城镇附城社区党委书记褚蒙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名贵烟酒问题。

二、合肥包河区骆岗街道陆大村残联协理员刘芳芳违规帮助亲属通过低保年审问题。(合肥市纪委监委)

淮北

灵活运用约谈方式 增强提醒预防功能

近期,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督查考核办、区征收办对辖区2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主动约谈,进一步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亳州

“课堂加餐”为巡察干部“补钙充电”

1月25日,亳州市第2期“巡察小课堂”开讲,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瑞锋以《如何运用“12+N”方式精准发现问题》为题,为市县巡察干部“补钙充电”。

蚌埠

签订协作备忘录 加强地方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日前,蚌埠市纪委监委与蚌埠监狱纪委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就市纪委监委支持协助监狱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达成共识。1月26日下午,双方举行构建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签字仪式,现场签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备忘录。

阜阳

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近期,阜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淮南

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

淮南市纪委监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所辖县区纪委监委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目前,3个监督调研组陆续完成对6区2县的政治生态情况的监督调研,起草政治生态监督调研报告。

滁州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就去年底查处的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个单位干部职工100余名参加。

六安

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1月22日至24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六安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并引发热议。

芜湖

村级纪检委员筑牢基层防疫“监督网”

芜湖市湾沚区在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全区85名村级纪检委员的“前哨探头”作用,以铁的纪律架起疫情防控“高压线”“监督网”。

宣城

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

眼下正值寒假,为进一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宣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在全市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铜陵

召开委机关单位和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会议

近日,铜陵市纪委监委召开委机关单位和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委机关21个单位和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采取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方式“同场竞技”,全面盘点2020年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谋划2021年工作。

池州

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近日,池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等。

安庆

亮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成绩单”

近日,安庆市纪委监委亮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成绩单”。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排查问题线索813条,立案223件225人,处理48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32人。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潘旭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桐城市委批准,桐城市纪委监委对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潘旭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旭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关联企业和个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通过虚列开支、虚报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等方式套取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潘旭星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并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旭星开除党籍处分;由桐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安庆市纪委监委)

黄山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2020年度探索开展的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盘点,对标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研究了继续巩固深化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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