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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探索实践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四项机制”

时间:2021-01-30 06: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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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始终认为,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做好群众监督,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需要;做好重复信访举报清理和澄清正名,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依法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也是保护积极性的需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细落小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更是保护积极性的需要;坚持依纪精准审慎问责和做好量纪平衡,公平执纪执法,让投机钻营、违纪违法的少数人无处藏身,同样也是保护绝大多数人积极性的需要;即便是受到处分的干部,也可以通过暖心回访,教育和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化消极为积极,同样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的需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2020年度探索开展的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盘点,对标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研究了继续巩固深化的工作措施。

健全完善信访举报规范化流程化机制。对2020年全市受理的1776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办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12388信访举报电话平台操作办理流程全面优化,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健全完善重复信访举报清理和澄清正名机制。对2020年依规常态化清理的412件次重复举报进行“回头看”,澄清正名不实举报13件次,营造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的环境。

健全完善问责案件审核备案和量纪平衡机制。对2020年全市复核把关的77件问责案件开展评查,确保依纪精准审慎问责和量纪平衡,重点对容错纠错的42个问题逐一分析。在休宁县试点初步确定43项、另新增16项作为可容错纠错的事项,细化了容错纠错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

健全完善暖心回访教育机制。对去年以来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工作情况开展研讨,总结回访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鲜活经验,着力提升教育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化消极为积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素质能力。

据悉,黄山市将继续探索实践这四项机制,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在监督检查、巡察监督、审查调查,还是在问责处理、量纪平衡过程中,都更加注重把尽力做好“人”的工作、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摆在第一位,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适应现代化要求,主动投身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工作实践。(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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