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涡阳县纪委监委把监督制约基层“小微权力”作为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试点先行、清单管理、构建网络、督导检查“四位一体”,念好“小微权力”“紧箍咒”。
坚持试点先行。深入镇村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选择5个乡镇10个村(居)作为“小微权力”试点,加强宣传引导和工作指导,提高知晓率。制发《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自查自纠表》,组织镇村全面排查“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加强整改,逐步推开。
推行清单管理。系统梳理“三资”管理、村级招投标、扶贫项目申报管理等13项事项清单,细化危房改造、扶贫资金使用、征地拆迁等27项权力清单,明确涉及村、乡镇、县直职能部门等145项主体责任清单,制定110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清单,强化“小微权力”风险防控、运行监督和问题查处。
构建监督网络。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民政、农业农村、扶贫、住建、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加强业务指导和流程监管,构建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网络,督促加强指导、完善机制、及时整改,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照监督清单,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32次,发现问题186个,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90起,处理444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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