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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织密群众监督网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0-12-15 0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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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操作起来很方便,输入身份证号后就能登录查询村级事务,还可以参与评价。”石台县横渡镇横渡村一名村民谈到。

今年以来,石台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和知情率,织密群众监督网,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的效果。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建成线上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作为全市率先启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试点县,目前平台共录入公开信息数据3611条,访问量达506460人次。修订完善《石台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安排1名领导干部接访,在县级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接访安排表、举报电话及邮箱等,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案件,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信访25批28人次,受理信访件124件。

营造群众监督氛围。结合9月份“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广播、LED屏等多途径宣传扫黑除恶基础知识、信访举报知识等,着力宣传群众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增强监督意识,保护和调动好基层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结合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制作石台县“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使用手册30000余份并发放至各乡镇,同步申请石台县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逐步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和氛围,促进和鼓励群众自觉进行监督。

 维护群众监督权益。印发《石台县纪委监委匿名信访举报核处结果反馈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共受理匿名举报件3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件;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反馈机制,实名举报的审(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实名举报件中已办结并反馈共23件,坚持为提供问题线索的群众严格保密,对干扰妨碍群众监督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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