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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领会精神 强化监督 推动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时间:2020-12-14 10: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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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日前,由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会同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省文物局等,赴黄山、宣城、芜湖等地开展专项督察调研。

督察调研组通过走访调研、督导检查、案件督办、约谈提醒、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突出“五抓”。

抓关口前移。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督察调研范围,认真查看了未列入文保单位的黄山区耿城镇城澜刘家商周遗址等,详细了解登记造册、对外公布、保养维护、检查巡查、文物保护责任落实等情况,切实加强源头保护、推进关口前移。

抓工作重点。聚焦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文物保护样板工程、水损文物、出现安全事故单位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先后走访了呈坎村古建筑群、黄田村古建筑群、屯溪区镇海桥重建工地等,实地察看水损文物修缮情况、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文物保护信访举报处置台账等,紧盯问题、延伸触角、精准监督。

抓责任落实。在督察调研过程中,督促各地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明确要求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督察,主动作为、依法作为,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市、县(区)、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深入挖掘问题线索,重点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问责、精准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各级责任落实到位。

抓案件督办。结合前期开展的文物保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现场督办耿城镇城澜刘家商周遗址遭到破坏信访举报件的核查处置情况,听取调查情况汇报、查看遗址破坏现场,“面对面”约谈两名相关责任人;现场督办黄田村古建筑群洋船屋部分建筑火灾事故案的后续处置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到位、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在案件督办过程中,要求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压紧压实保护责任。

抓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室组联动”及“厅组联动”的特点与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上下联动”方面,督促加强省、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联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通道,推动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室组联动”方面,与省纪委监委党风室、八室多次沟通交流、集中研讨,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出台加强文物保护监督工作相关文件、收集整理近年来我省查处的文物安全及文物违法典型案例;与八室联合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检查和约谈提醒,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在“厅组联动”方面,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多次对接沟通,分析现状、梳理问题、研究对策,督促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维修工程”三个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筑牢文物安全防护网。

针对督察调研发现的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清晰、调查(勘探)专业人才短缺、文物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不够等存在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汇总整理、逐项研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对接,推动立行立改,加强跟踪问效。(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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