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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四权工作法”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0-11-11 16: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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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休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创新推行以“清权、用权、晒权、督权”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四权工作法”,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持续净化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自9月份规范运行以来,全县农村新发生信访量出现明显下降趋势,降幅达60%。

科学清权,实现村级小微权力名录清单化。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创新实行“村级梳理、乡镇把关、主管部门复核、县里集体研定”四步走的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由村级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再由乡镇党委、县直主管部门复核审定,共确定全县村级小微权力26项,对照清单绘制了相关权力运行流程图,并编印《休宁县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手册》发放到全县21个乡镇、153个村,推动解决“为什么监督、监督谁、怎么监督”等问题,为村级组织行使权力定下“边界”。

规范用权,实现村级小微权力行使程序化。在按照“四议两公开”模式确定26项小微权力运行程序时,一方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权力行使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另一方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除了明确要求采取“四议两公开”程序的1项权力外,其它均做到结合当前农村群众、党员外出务工实际,适用“一议”5项、“一议一公开”11项、“两议一公开”7项、“两议两公开”2项,有力有效简化权力行使程序,让老百姓看得懂、能办事、好监督。

阳光晒权,实现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一方面开展立体式宣传,做到门户网站上有图文、广播电视上有声音、服务宣传上有载体、“二维码上”有监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另一方面注重典型示范引路,印发了打造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示范点方案,明确乡镇和村级示范点的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县级选择一乡一镇和2个村进行重点打造,要求其它乡镇以典型为镜查不足、以典型为镜重提升,整体提升全县小微权力制约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严格督权,实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常态化。出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构建“三重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即乡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县直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随机开展督查指导。同时,针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中发现的村民小组“三资”监管短板问题,在全县同步开展专项清理,共摸排出组级资金2696万元、资产15.44亿元、资源85万亩,将其全部纳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监管,构建起组级“三资”村审乡管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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