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为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精准有效落实。
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关于做好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党员干部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责追责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或检查。
针对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构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7人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85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51人次,约谈提醒57人次,谈话函询57人次。积极探索“未巡先改”工作机制,瞄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靶向”发力,将“未巡先改”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全市所有未被巡察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市纪委监委建立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明确执行相关事项,让受处理处分人员单位能够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共同分析、探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整体合力。会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对决定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清问题、分析原因、严肃问责,确保处理处分执行到位。(芜湖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