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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

时间:2020-10-27 09: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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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慎终如始履行监督职责,保持“打伞破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制定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打伞破网”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高质量意识,推动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政治监督“常态化”。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督查指导力度,不断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其严格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凌厉态势。

指导查办案件“规范化”。紧盯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受理、线索核查和案件评查等机制,明确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审理等部门职责任务,切实做到精细分流转办、精准分类处置、及时跟踪督办、定期组织评查,严格防止“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情况发生,确保案件办理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巩固协作配合“持续化”。严格落实双向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对政法机关移送线索的办理结果定期向移送单位反馈。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巩固在案件会商、同步发力、信息共享、合力攻坚等方面形成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在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发现行业领域和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或廉政风险提示等,督促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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