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要求在三山区落地见效,三山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民禁捕退捕工作,采取调研督导、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督查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做到“党中央部署到哪里,纪律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积极调查摸底,确保政策保障到位。按照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访的原则,督促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全面开展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活动,共建档立卡持证渔船69艘,进一步核准退捕退船渔民基本信息,摸清渔船、船主、渔民、网具、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基本信息,准确录入退捕系统,共录入渔船77艘,渔民311人,并及时将退捕渔民信息提交社保部门,311名退捕渔民中应参加养老保险268人,已参加养老保险268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坚持一线工作,确保利益补偿到位。渔民利益补偿工作是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点,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严格依据上级规定的渔民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统一标准,及时发放,已发放退捕补偿和2年生活补贴资金1003万元,对2017年提前退捕的3户渔民按照文件标准重新核算进行补偿,并对辖区内涉渔“三无”船只进行摸排和价值评估,首批完成拆解的254艘船只补偿资金152.8万元已经拨付并发放到位。
强化日常执法,确保监督管理到位。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建立禁渔期值班巡查制度,加强辖区内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巡查工作,积极参加市渔业渔政中心组织的长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制作标语、横幅等宣传资料250份,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09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6次,清理违规网具152副,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无证捕捞案件4起,查处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案件1起,没收拆解非法捕捞无证渔船4艘,并处罚金1.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线索4起,并积极公布长江禁捕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三山区纪委监委根据禁捕退捕工作当前开展情况,对下步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提出加快“三无”船只拆解进程、完善群防群治属地管理包保机制、加大打击禁渔力度等督查建议,继续持续关注渔民利益补偿、渔民转产就业等关键环节,对禁渔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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