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报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 着力推动芜湖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9-07 0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 着力推动芜湖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芜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晁新

8月18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时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芜湖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日前,芜湖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的五个方面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芜湖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描绘了安徽美好的发展蓝图,也为芜湖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思想引领、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芜湖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要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解决芜湖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监督,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要求,对事关芜湖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我们将继续对在市的省管干部和县区主要领导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谈话的首要内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芜湖得到贯彻落实。围绕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深入推进巡察,有效提升交叉提级巡察工作水平

切实推进市委政治巡察,十届市委已完成10轮对143个单位的巡察全覆盖。组建8个专项巡察组,对8个县(市、区)部分大系统开展交叉提级巡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针对县(市、区)一类风险单位、体量较大镇街和经济开发区,有重点的开展交叉提级巡察,着力发现问题。通过多轮次交叉提级巡察,我们可知平均每个单位发现问题和线索数比县区自身巡察高出一倍以上,有效地解决了“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

鼓励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当前,芜湖市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但受“陈、杨”流毒影响,一些干部过去糊涂胆大,现在干部缺乏担当,遇事推诿现象严重。尽管市纪委监委一直把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摆在前面,但仍有少数干部干事创业不积极、担当作为不主动,影响了芜湖的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手抓政治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芜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

查案节奏不变,一体推进“三不” 体制机制建设

我们将持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在强化“不敢腐”的同时,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想腐”。如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堵塞制度漏洞、推进以案促改。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我市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在相关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发挥“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作用。

凸显芜湖创新,着力完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把“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结合深化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完善对基层权力运行常态化、可视化、近距离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利用“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提升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把握各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举措、多形式,扩大群众知晓面和参与率,完善基础工作。切实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查处侵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深化巡察监督有机结合,真正打通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