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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以专项监督推动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落实落细

时间:2020-09-06 07: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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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禁捕退捕工作政治责任,推动如期完成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退捕目标任务。

明确工作重点,做到精准监督。聚焦“查、治、建”三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握禁捕工作的阶段性特征,重点紧盯责任落实、退捕渔船渔民精准建档立卡、渔民转产安置、生计保障、专项整治、禁捕退捕资金保障和使用等7个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监督,确保安置保障到位、资金配套到位、系统治理到位。

创新方式方法,做到跟进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保护区禁捕退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综合运用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纪检监察建议和巡察监督等手段,深入了解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强化多方联动,做到全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同级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分析调研、联合督办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管理、信访等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有关联系监察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室组联动”,坚持做到全程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效能。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收受非法捕捞团伙贿赂,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或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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