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明确“小微权力”监督清单作为重要抓手,督促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靶向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织密监督网络。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各环节,编制“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试点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规范化建设,厘清实施主体、权责边界,确保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聚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村(社区)四级联动监督优势,紧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惩治“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围绕基层“小微权力”开展监督检查184次,发现问题171个,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以案促改。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逐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真正把问题晒出来、任务摆出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利用“谯城清风”微信公众号、“清风播报”栏目进行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今年以来,通报曝光基层“微腐败”问题11起17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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