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五个“不得”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

时间:2020-08-21 08: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当前,正值中考、高考录取期间,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蚌埠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要坚持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的重要性和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纪律,自觉做到“五个不得”:一是不得借子女升学、参军之机,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二是不得使用公款支付或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费用等;三是不得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四是不得盲目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搞铺张浪费;五是不得干扰和妨碍日常的生产、生活、工作、交通等其他正常秩序。

对于踩纪律红线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蚌埠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