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核实,反映县城管执法局杨某某以权压人、粗暴执法的检举控告失实,现予以澄清……”近日,在郎溪县城管执法局召开的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会上,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正在对该局1名工作人员被举报问题失实的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其公开澄清正名。
这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后,该县澄清的第一起失实举报信访件。
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首责,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也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保护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对澄清效果持续跟踪,及时为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撑腰,让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在实施澄清正名的过程中,该县实行“一事一方案”,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与承办部门结合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需要等因素,共同拟定澄清计划,并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同时,在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
“之前纪检监察组的同志找我了解情况的时候,心里很是不好受,甚至还产生过辞职的念头。现在好了,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为我澄清了。接下来我会继续干好本职工作,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者!”参加完澄清会后,被举报的干部如释重负。
此外,该县也同步向失实举报者进行“面对面”答复。通过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等逐一反馈,做到既还被举报干部一个清白,也给举报者一个明白。同时,在答复期间加大对举报者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政策的力度,引导群众依规依纪反映意见和问题。
“有问题的干部绝不能放过,没问题的干部更不能耽误。”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失实举报、诬告陷害不仅会让党员干部蒙受冤屈,还会极大地损害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让干事者更有干劲。”(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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