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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把“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

时间:2020-07-31 14: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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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7月25日下午,伴随着审判长庄严肃穆的声音,安徽省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苏绍云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而这次庭审现场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长丰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干部。

苏绍云是党的十八大后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经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苏绍云于2019年10月8日主动回国投案,并表示愿意积极退赃。因指定管辖,该案由长丰县纪委监委承办,长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次庭审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证据没有异议,苏绍云做最终陈述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这种“近距离、全过程”的旁听自办案件庭审模式,是该县纪委监委为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本领想出的新举措。把业务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让干部们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案件审判等环节产生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进而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及程序意识,更好地以案释法、以案促学。

“能够亲身感受法院庭审现场,对我而言是一次绝佳的学习机会。一方面通过借鉴庭审经验,提高办案质量,更好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课,时刻警醒我们要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此次庭审的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尹春光如是说。

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属于该县纪委监委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的案例教学内容之一。“我们采取理论学习、案例教学、模拟办案、纪法讲座、协同办案、选派干部参与省市纪委办案等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着力培养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适应纪检监察机关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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