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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监督

时间:2020-06-30 16: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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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道路开挖的土石方废料不能随便处理,要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处理,对产生的收益要全部纳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连日来,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纪委组织乡村相关人员对村级自主实施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以保障村级小微权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运行。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村组延伸,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近两年来,黄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的实施办法》,拟定小微权力清单5大类26项,绘制具体权力运行流程图。结合乡村实际,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监督作用,强化培训指导、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小微权力监管工作。

强化培训指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会议、乡村纪检工作集中学习座谈会等,组织开展乡村纪检干部培训、交流,就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操作流程、公开制度、监督职责等方面深度解读。结合民政、项目、财务等工作例会,就低保五保准入、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监管、建房审批、困难人群临时救助等重点事项“微权”运行监督进行讲解。同时,就小微权力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交流探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提升乡村两级纪检监察人员履职能力。制定下发《黄山区村和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全区14个乡镇已对84名监察联络员开展专项培训。

强化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全面公开制度,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资金的享受和发放,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党建、工程招标建设、健康服务等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在乡、村先锋网进行公示,做到线上线下及时同步公开,确保群众看得清楚明白,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小微权力全面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常态化督查,重点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及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低保五保申报流程、公开等进行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前哨”作用,落实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制度,监督各村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目前各乡镇纪委组织开展监督监察200余次。(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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