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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不以利小而取之

时间:2020-06-02 11: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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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五指山市原文联主席卢艳卿利用真名笔名花式领取补贴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从通报中我们不难看出,卢艳卿为谋取小利,不惜利用职务之便,巧借笔名,巧列名目,多次违规领取“辛苦费”补贴。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任何事物的持续量变必然引起质变的发生。十九大以来,一些像卢艳卿这样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充分证明,他们的贪污腐化都是以利小为诱因,以小事不慎、小节不拘为“缺口”,私利不断衍生、私欲持续放纵,日积月累直至走到贪污腐败的“不归路”。

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唯有于小事小节处讲原则、守纪律,不以事微而纵之,不以利小而取之,方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才能真正成为一名思想意志品行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

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舍小利取大义,舍小我成大我,站好岗、放好哨、守好阵地,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守门员”“护林员”,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当前,按照安徽省委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联系赵正永、张坚、盛必龙等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示警受警醒、明法纪,以案为戒严对照、深检视,以案促改强整改、促提升,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知所舍、知所避、知所守,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强化政治担当,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牢记初心使命,时刻挺纪在前,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要坚持“严”字当头,常怀敬畏之心,常守律己之行,不因一己之私谋小利,不以一权之便失小节,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拘小节、守底线,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作出贡献。(天长市纪委监委   王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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