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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规范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一季度审查把关1096人次

时间:2020-04-08 09: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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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严格履行中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针对全县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评先评优、村“两委”班子补选等关键环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一季度,累计审查把关1096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20份,相关单位根据回复意见,暂缓5人提拔任用,取消3人评先评优资格。

明确“审查项”。根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接收程序。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来函内容中是否写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审核,明确凡是涉及到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廉政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严格“程序关”。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联合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部室,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层层把脉,认真分析研判,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回复意见精准化。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征求意见来函统一登记、统一回函,做到管理规范、有据可查。

把好“纪律关”。严格履行监督主业,要求具体承办人员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办理时限和程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被征求对象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对在核查中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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