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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学好用好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时间:2020-04-07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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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汪先生,我是鸠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您提交的信访举报材料我们已经收到,经核实属于实名检举控告,对您提出的检举控告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会将实名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信访室工作人员正在按照《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受理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道谢后表示会耐心等待。

“《规则》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还可以按规定对实名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这既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也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信访干部在微信工作群中分享自己的学习感受。

近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正式印发施行。《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了基本遵循。

《规则》发布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间节点,区纪委监委创新学习方式,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自学、阅读相关书籍、观看“视频讲堂”、微信工作群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规则》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把握《规则》的丰富内涵。同时,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自觉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规则》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及时调整与《规则》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对不符合《规则》精神和要求的及时修订或废止,对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固化为制度。把《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把依归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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