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日前,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集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和省供销社三家单位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座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规定》。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张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委)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精神,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实施意见》,确保《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总结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切实把党组(委)全面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党组(委)、各级党组织及党风政风监督员各项监督制度,全面构建责任明晰、制度完善、监督有效的网格化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按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工作中取得的较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和分享。(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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