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把监督职责牢牢扛在肩上,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省能源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保障全省电煤供应。
压实主体责任。印发紧急通知,督促各煤炭企业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电煤发运等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复工复产文件精神,督促煤矿企业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淮北矿业涡北煤矿、涡北选煤厂、信湖煤矿现场督导复产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情况,要求企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电煤供应。
强化协调调度。每日逐矿调度全省煤矿复工复产数量、煤炭产量及库存情况以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状况,编报《安徽省煤矿复工复产和瓦斯超限情况日报》《安徽能源工作应对疫情能源保供专刊》,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创新监管方式。联合安徽煤监局向全省重点煤矿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靠前指导、驻企联系,对煤矿复产复工安全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对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水、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远程监管,对疫情低风险地区的重点煤矿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煤矿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监管不断档、不削弱。
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煤监局和省安委办部署安排,持续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煤监局要求,联合安徽煤监局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派出检查组对重点煤矿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统筹推进工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目前,全省除2处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外,其余煤矿已全部恢复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炭日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电煤供应充足。全省煤矿没有出现因疫情防控不力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截至3月17日,全省煤矿连续实现安全生产308天,创历史最长安全生产周期。(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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