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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2-21 09: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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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与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沟通联系、督促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督促驻在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突出监督首职,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疫情防控期间,省应急管理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省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夯实验收责任,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督促驻在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疫情发生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调研了解、短信提醒等日常监督方式,助推厅党组及有关职能处室对标中央和省委精神,找准应急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中的着力点。疫情防控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协助疫情防控保障部门解决相关企业生产原料异地运输通行问题,切实做好企业生产保障服务;指导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内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点对点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生产;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多次带队赴省内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现场督导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和困难,推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

督促驻在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工作效能。疫情发生以来,在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提醒下,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一是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和办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可以采取文审、视频等方式代替会议审查。二是暂停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免费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先自行复工,事后组织抽查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组织专家远程“会诊”、上门现场指导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坚持一事一处理。(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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