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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20-02-19 13: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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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决策部署,针对安徽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保持与省人社厅沟通协调,加强对有关就业工作和复工复产政策落实的监督。

多措并举促复产。对全省75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通过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目前在岗员工已达13027人;陆续为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对于提前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其中,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点对点送工返岗。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针对性地开展了省内定点输送,根据企业招工人数、原有员工返岗人数,对来源于同一城市、人数较多的地方,按照“点对点、一站式”的运输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针对前期少数地方将我省部分市列入疫情重点地区,协调解决限制劳务人员合理流入的问题。同时,已就长三角地区组织农民工定点返岗已达成初步意向,阜阳、宿州等农民工输出大市开展“送您上岗”包车运输活动。探索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推迟体检、推迟签约录取。

支持企业稳岗位。将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以下企业放宽至20%。目前,已为重点企业提前返还失业保险费2245万元。同时,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提高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扩大培训对象。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近2年来入驻人社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予以一定时期的房租减免。(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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