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按照“小批量、分批次,先本地员工、后外地员工(不含湖北地区、确诊病例人数较多地区),条件具备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新芜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有条不紊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芜湖县纪委监委两个督查组以及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人员深入到每一家复工复产企业,对进出人员登记、体温测量、留观场所设置、厂区杀菌消毒、食堂错峰用餐、宿舍分隔、防护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复工复产准备情况
企业员工测量体温且正常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深入生产车间检查工人防护情况
鼓励工人利用休息时间自发测量体温
(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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