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太和:出台疫情防控“十严禁、十从重”纪律要求

时间:2020-02-11 09: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复杂形势,太和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十从重”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确“十严禁、十从重”纪律要求,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执行“十严禁、十从重”纪律要求,即:严禁在疫情防控、排查、处置、保障等工作中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塞责;对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表,挤占一线干部工作时间,贻误防控工作的从重处理。对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社会谣言,严禁该制止不制止、该辟谣不辟谣;对在微信、网络等媒介制作、转发不实信息的从重处理。严禁对湖北省(含武汉市)返乡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漏报、迟报、瞒报、谎报,对出现疫情蔓延风险的从重处理;严禁利用职权泄漏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工作被动的从重处理。严禁出现隔离人员、密切接触者失管脱管问题;凡擅离职守,借机“走读”,不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造成上述问题或风险的从重处理。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数据靠估摸、监测靠想象,误导上级决策部署;或者未做到“三防”“三清”,未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理。对哄抬防疫和保障物资价格等行为,严禁该制止不制止、该查处不查处;对近亲属哄抬物价行为不制止、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的从重处理。对群众聚众就餐、聚众打牌、聚众闲叙等行为,严禁该制止不制止、该疏散不疏散;组织或参与上述行为的从重处理。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对事前摸排不到位、事中制止不及时、事后处置不果断的进行问责;组织或参与上述行为的从重处理。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对侵占口罩等防疫用品用于人情往来、拉拢关系的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重处理。

为保障“十严禁、十从重”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工作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开展持续性、全覆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视情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到“十严禁”,自觉敬畏“十从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阜阳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