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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时间:2019-12-11 17: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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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歙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问题。根据主题教育开门搞整治的要求,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

针对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等问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重点解决“基层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目前,全县行政村卫生室空白点已全部解决,其中,省“百医驻村”行动安排驻村帮扶医生12名,县级统筹自行解决村医空白村6个。

围绕群众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保障“两病”群众门诊用药待遇。严格执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对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但又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予以门诊用药适度保障。“两病”门诊用药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医保支付比例为50%,包括普通门诊200元的年度最高限额在内,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病种最高可报420元,糖尿病病种最高可报520元,同时患“两病”的最高可报650元。该政策预计将惠及歙县4万名“两病”患者,预计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980万元。

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积极实施“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全县公立医疗机构17种抗癌药共采购2394单位量,13种抗癌药共采购30244单位量,为癌症患者累计节约购药费用约33.5万元,最大限度保证降价“救命”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医保基金系统数据分析,提升监控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歙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创新监管方式,常态开展督查检查;在主题教育期间,深入开展两定机构监督专项检查,覆盖率100%。截止目前,全县医疗医药机构298家,累计检查472次,其中公立医疗机构370次、非公立医疗机构24次、药店72次,个体诊所6次;处理237次,追回医保基金总额297.77万元。

着力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2031万元,共建设和改造51处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解决了3.5万农村居民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覆盖26个乡镇,其中改善提升贫困人口饮水条件1150户3180人。

着力解决饮水工程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排查受干旱导致不能正常供水的工程数量130余处,涉及饮用水困难乡镇18个,共计21793人。目前,各地采取管网延伸、限时供水、打井供水、定时送水、加强用水管理等措施,已全部解决饮水困难。

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工作进入扫尾阶段,省住建厅下达歙县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128户,实际完成251户,完成率达196.0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1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8户,低保户9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2户。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对象10545户次、12599人次,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249人次,新纳入1256人次,其中应纳未纳10户18人。目前,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195人,全年累计支出资金4451.81万元。实现了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下的精准施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0余家次,共取缔白酒小作坊3户,豆制品作坊2户、小餐饮1户、食杂店1户、废弃油脂加工“黑窝点”1户,指导小作坊改造11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0件。监督抽检食品103批次、食用农产品146批次,发布抽检公告28期,对9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核查处置,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全县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起,逮捕1人,起诉1人;核查公安部下发“昆仑行动”食品类案件6起,其中涉及歙县16条线索共10人次。

县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专项整治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继续回应群众关切。(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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