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扛稳抓牢主体责任 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市县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近年来,芜湖市委及各县区委将扛稳抓牢党委主体责任,作为自己的份内职责、重要职责,一刻不停地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认真谋划部署。芜湖将巡察工作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密结合,立足市县实际,加强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全面修订市、县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举措和高质量推进全覆盖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为纵深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精准定向。坚持把巡察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政治生态建设、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抓好推进落实。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逐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书记点评做到见人见事,一针见血,提出的整改要求针对性、操作性强。仅今年以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有关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4次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或研究巡察工作。

严格把关定向。市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及时为全市巡察工作纠偏正向。在每轮巡察组进驻被巡单位之前,召集市委各巡察组组长集体谈话,明方向、压责任、提要求。对上级部署的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我市基层“小微权力”巡察的成效,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把基层巡察与村级党组织建设和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村民生产生活特点结合起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基层人民群众通过巡察感受到党的温暖就在身边。

重视机构建设。坚持把健全机构、配强队伍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基础。加强办公场所建设,于今年年初实现市委巡察机构“巡办一体化”“工作生活一体化”;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加强市委专职巡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巡察机构编制数8个,其中副县级领导职数5名。(芜湖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