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以全会精神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12-07 07: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12月5日下午,蚌埠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及中央纪委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有关《通知》,并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设专门部分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意义深远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

会议强调,中央纪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立足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会精神落地见效。要坚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强化纪委监委垂直领导;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要坚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蚌埠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