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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专项复检”助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是如何整改的?”“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不到位问题是否已整改?”……日前,泾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2018年度巡察的32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是该县构建的“整改审核、整改公开、成果运用、督查督办、民主评议”巡察整改五项工作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如果说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的话,那么督查督办就是一次‘复检’,及时‘复检’能防止巡察整改流于形式,既检查上轮巡察整改是否到位,又可以聚焦发现新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巡察反馈3个月后,我们及时成立督查组,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问题线索是否处理到位等。督查前,各督查组聚焦问题落实措施,认真研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督查中,严格按照“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等要求,重点做到“六看”,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彻底。

“这次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要敢于揭短亮丑,确保成效,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不仅要进行通报,更要严肃追责问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督查组还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特别是就巡察整改中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责力度不大、举一反三不够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据悉,县委巡察专项督查组目前正在全面梳理各单位整改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对整改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视情开展约谈、问责,促使被巡察单位打消“过关”心理,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让更多的巡察成果落地生根。(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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