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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突出“三个再加力” 精准出击“破网打伞”

时间:2019-10-08 15: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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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提质增效,滁州市纪委监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案件开展复核审查,共复核案件56件、卷宗145本,发现各类问题181个,逐案开列问题清单,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提升案件质量再加力。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专案组作用,实行直查直办、提级办理、交叉办案。进一步落实中央督办件“双把关”制度,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线索了结须经市纪委监委联系室审核把关;市纪委监委直办或联办的问题线索了结须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严格落实非立案了结问题线索会商机制,所有中央督办件核查情况一律经过案件审理部门把关。

清零问题线索再加力。把中央督导组交办的83件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确保所有线索在规定时限“见底清零”。注重加强线索分析研判,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对重点督办类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式管理,普通督办类问题线索实行分级式管理,其他问题线索实行常规式管理。把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与三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同研究、一同推进、一同落实。

实施精准问责再加力。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原则,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工作推动不力、惩治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精准问责。准确界定相关人员职责,严格依据问责对象的行为表现、作用大小、过错程度,分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综合失职失责问题发生背景、原因及履职情况,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问责,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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