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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1-6月立案431件处分438人

时间:2019-07-11 09: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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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42件,立案431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件,乡科级干部68件。结案441件,处分4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49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409人,政务处分66人(含双重处分37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162人,移送检察机关34人。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77件,立案20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件,乡科级干部4件。结案17件,处分1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1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17人,政务处分12人(含双重处分12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8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保持力度的同时把握尺度、彰显温度,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121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52人次,占比62.1%;第二种形态285人次,占比23.6%;第三种形态100人次,占比8.3%;第四种形态73人次,占比6%。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9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4人次,占比80.4%;第二种形态9人次,占比9.8%;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比3.3%;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比6.5%。(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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