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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回访助力“跌倒”干部再出发

时间:2019-07-06 06: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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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陵县何湾镇某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某的积极争取下,涉及该村130户两个村民组安装自来水项目,已成功挂网招标。在不久的将来,这里的村民们将用上放心水,笼罩在村民们心中的疑云终于烟消云散。

说起这位李书记,群众的态度却有着180度大转弯。2018年,李某某曾因没有及时协调和处理好相关扶贫工作中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处分。

在其受处分期间,南陵县纪委监委和所在镇纪委坚持扶贫领域问责回访全覆盖原则,及时对他进行回访教育,面对面谈心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处分后的现实表现和工作情况,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组织给我的处分我认罚也认错,我请求镇纪委加强对我的监督,针对问题和不足我会及时整改和完善。”在谈话时李某某愧疚地说道。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李某某没有辜负组织的期望,他重振信心,加强扶贫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吃透国家扶贫政策精神实质。针对残疾证办理问题,主动帮助村民办实事受到好评;该村两个村民组安装自来水项目,预计6月初将开工,他又得忙了......

如何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让回访教育真正“访”出实效?近年来,芜湖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回访教育作为增强纪律审查实效的重要抓手,坚持定期开展违纪干部暖心回访工作,深入细致耐心做好受处理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化,解除其思想上的包袱,深化其对党规党纪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明确回访教育范围,对在扶贫领域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开除党籍和公职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重点,采取常规回访与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应访尽访、回访全覆盖。明确回访教育期限。形成“到期”必访问机制,在处理人员的处分时间期满15日左右时间,通知提醒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对受处分人员做好回访教育。建立回访档案,对每个回访对象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档。回访结束后,回访小组将被回访人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情况等信息收集整理后,填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

“组织的处分是一种警醒,也是一种关心。但这并不是否定你的工作和付出,组织没有放弃你,也没有忘记你。”今年3月的一天,繁昌县孙村镇纪委对谢某某进行回访。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芜湖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回访教育的初衷。坚持严管厚爱,温情与原则并存,激发“跌倒”干部重树干事热情,唤醒初心,重拾信心,以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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