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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突出“三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时间:2019-07-03 09: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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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明回复程序、严格审查事实、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严明回复程序。新修订的委机关“三定”方案明确,市一级干部任用、出国(境)、评比表彰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由委组织部归口办理,委组织部收到相关征求意见函后,组织党风、信访、案管、纪检监察等部室进行审查,各部室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意见后,分别经部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反馈至委组织部。

严格审查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关的原则,围绕征求意见对象信访举报问题反映、违规违纪记录及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情形进行审查,有问题线索反映尚未办理的由分管领导签批后交相关部室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进行核查,核查后予以研判并提出具体意见,有“伤”说“伤”、有“病”言“病”,绝不让有问题的干部蒙混过关。

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部室结合机关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均明确专人负责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严肃保密纪律,凡信访举报问题反映等信息均要求通过内网传输,不得通过外网传输。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私自泄露或议论征求意见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89名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暂缓或取消任用18人。其中,市纪委监委共为263名拟用干部、341个评先评优对象、112名出国(境)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建议暂缓或取消任用4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8人、暂缓出国(境)3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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