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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时间:2019-05-22 08: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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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8时整,宁国市港口镇办公楼一层楼道里人头攒动。随着一块儿红色绸布的缓缓落下,两块标示着“宁国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宁国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港口镇监察专员办公室”字样的崭新牌匾赫然显现,这是宣城市首家挂牌成立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监察专员办公室。

据悉,“郎溪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郎溪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梅渚镇监察专员办公室”也在同日揭牌,标志着宣城市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自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提出的“四个把握”基本要求,重点处理好协作区(工作室)与县级纪委监委、乡镇党委、乡镇纪委、村级党组织的关系,处理好监察“全覆盖”与抓住“关键少数”的关系,推动各县市区进一步探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作用,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基层监察“全覆盖”。  

“我们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对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注重把握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探索出符合宣城实际的改革路径,做到监督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4月19日,全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为明郑重强调。

在做好前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精心拟定《关于推进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方案》明确全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须在今年6月底前划上句号。

一项改革的成功与否,凝聚着方方面面的力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有序完成,市委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抓改革,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自觉当好“施工队长”;各乡镇党委也高度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时间表”和“路线图”已明晰,重在行动、贵在落实。该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量身定制乡镇纪检监察体制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两套改革方案。一方面,撤销乡镇政府内设的监察室,设立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以及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监察员、监察信息员,明晰各自应承担的职责,有效打通监察监督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三转”不到位、“熟人效应”等现实问题,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的原则,明确每3-5个乡镇设立1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由1名县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各协作区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每个协作区由1名县市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此外,还明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与所辖乡镇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根据县市区纪委监委的授权开展工作,主要承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乡镇纪委接受协作区的业务指导,协助协作区在本乡镇开展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成立,都将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切实解决我们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将监督触角真正向基层延伸。”参加完揭牌仪式,郎溪县梅渚镇纪委书记吴云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简高效是硬性要求。“在谋划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两项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原则。比如,在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时,将原乡镇(街道)监察室编制、职数、人员整体划转,确保改革工作不走样、不跑偏。”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王建科介绍说。

此外,该市还注重将制度设计与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为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有效推进“铺路架桥”。宁国市纪委监委及时修订了《关于建立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厘清了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与市纪委监委、当地党委之间的内在关系。郎溪县纪委监委精心绘制《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流程图》,严格执行“一案一申请、一案一授权”“办案集中办公、日常值班值守”等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搭台’只是第一步,‘唱好戏’才是主要目的。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改革带来的便利,发挥好资源优势,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廉政教育和审查调查等方式,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力争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宁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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