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金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让群众更“明白”干部更“清白”

时间:2019-05-08 08: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是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减少群众信访、密切干群关系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途径,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金寨县纪委监委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这样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群众身边延伸,提升村级为民服务水平,金寨县出台《金寨县落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工程和采购管理事项等8大类41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对每条权力运行设定简化流程图,让群众清楚办事的流程。《办法》明确了村“两委”成员负直接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担负运行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负运行监督责任等六大主要工作职责。同时规定了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或批评教育、检查、通报、诫勉等六条责任追究方式。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选择四个村进行试点,逐步积累经验,发挥示范点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按照‘严强转’的要求,精简不必要的工作程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为民服务的实事中。”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指出。

在执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坚持“开正门、堵偏门”,通过建立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逐年增长机制、村干部廉政风险保证金等制度,逐步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对恶意缠访、闹访的坚决予以打击,对举报失实问题及时予以公开澄清,坚决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明确了村级权力的界限,村干部知道清单之外无权力,群众清楚地知道办事流程,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级权力任性的好方法。”一名村干部这样理解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