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严惩涉黑涉恶腐败 坚决打掉“保护伞”

时间:2019-04-12 08: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综治办原主任王琦、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原党工委书记、主任殷召才、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孝仪派出所原副所长李广德、五河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原所长郭韶军、淮上区沫河口镇原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张英、淮上区沫河口治沙大队原大队长赵永发、怀远县榴城镇杨翟郢村村委会原主任杨连凯……

一个个案例,誓与“黑”“恶”势不两立斗争到底的决心已然明晰。扫黑除恶从来就没有差不多、歇一歇,而是一鼓作气、咬定不放。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0件,正在初核29件,立案31件,了结22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8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9人、诫勉谈话19人、其他组织处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为高起点谋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蚌埠市成立了以市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线索排查、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惩治查处、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六项措施,同时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把握政策、转变作风、信息报送等六个方面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与此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推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成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驻探头和前哨作用,认真开展专项督查,结合监督单位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摸排、精准处置。

“针对线索来源比较单一和质量不高的问题,主动出击开展逐案筛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邹军介绍,通过调取卷宗、与当事人谈话、走访群众等方式,深挖细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针对每个问题线索,制定切实可行的筛查方案,组织人员就地开展筛查,倒查是否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拖案不办、遗失卷宗和证据、漏人漏罪、领导领办不力、包庇纵容、降格处理等现象,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台账和处罚卷宗中的异常现象等,最终形成筛查报告和筛查卷宗,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筛查人员和相关办案人员共同签字背书。

目前,已经发现部分县区涉恶案件背后存在失职渎职、有案不立等违规违纪线索,其中涉黑案件发现疑似线索97条,已基本查实46条,渉恶案件发现疑似线索46条,已基本查实3条。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正包案对这些线索进行核查,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另外,在对全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的基础上,开展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机关受理、处置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目前已梳理出线索4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既当好‘先锋’,又要做好‘督军’,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督促整改。”邹军介绍,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办,开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查办、快查快办、如期办结原则,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

同时,主动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脱贫攻坚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进行重点交办,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直查直办。(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