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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探索“未巡先改 立巡立改”工作新机制

今年以来,无为县积极探索推行“未巡先改、立巡立改”巡察整改工作新机制,对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对突出问题“立巡立改”,有效破解巡察全覆盖时间跨度过长、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难题,做到重点问题线索立即查办,巡察成果及时全面运用,进一步提升巡察质量,有效放大巡察效应。

梳理通报共性问题,注重源头预防。瞄准巡察问题“靶向”发力,对前几轮市县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梳理出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工程建设监管缺失等7个方面存在的22项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印发通报。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6名县直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针对通报的共性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剖析症结根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关口前移。制定《关于未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办法》,要求所有未被巡察的单位,对照通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清单,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将未巡先改工作列入县委巡察内容,对未巡先改不落实、在巡察中被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如:从“点穴式”巡察牛埠社区开始,探索整改关口前移,由县发改委对农村自来水收费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自来水收费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规范自来水收费,追缴、罚款计16.8万余元,责令退款11.3万元,责令3家水厂整改;在县委第8轮巡察整改中,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卷宗管理不规范、运用法规不恰当等问题,由县法制办牵头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立行立改,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及时移交查处线索,形成强大震慑。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建立了“立巡立改”快速查办机制,凡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严查快办。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的姚沟镇水利站长、飞雁村等5名镇村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查处,目前该案已一审开庭,在被巡察单位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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