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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标本兼治 剑指基层“微腐败”

时间:2019-03-28 08: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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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核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情况

相较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小“苍蝇”感受更为真切。近年来,舒城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执纪理念,抓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契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紧盯群众最反感、最痛恨,也是与之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微腐败”问题,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你看,程主任被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2019年春节期间,回乡过节的阙店乡向山村村民秦某在本村党群活动中心广场处的“廉政之窗”公开栏上,看到村主任程某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公开通报,对身边的妻子说道。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舒城县在全县426个村(居)创新设立“廉政之窗”宣传栏,宣传党纪法规知识,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基层党员、群众身边。2018年11月,县纪委监委将当年查处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各村(居)“廉政之窗”公开通报,阙店乡向山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即是公开通报的8例典型问题之一。此外,县纪委监委还编印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读本》,将近年本县查处的涉及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问题25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微腐败”如不及时处置,也有可能衍变成“小官大贪”,必须早发现早处理。舒城县纪委抓好监督首责,主动发现问题。建立起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微信为一体的全方位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县委巡察向村(居)延伸,将所有村(居)纳入县委巡察范围。目前全县包括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内的301个村(居)已接受市委、县委巡察,占全县村(居)总数的71%。县纪委监委调查审查的案件线索,超过4成源自巡察移交。

伴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执纪执法能力得到提升。“微腐败”从问题发现到线索处置,从审查调查到问责处分更加精准有力。通过采取直查直办、交叉办案、指定办案等多种模式,舒城县纪委监委先后查办了高峰乡敬老院院长胡某、舒城县人民医院工主席刘某、河棚镇新开村委会主任文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纪法衔接顺畅高效。

监察对象全覆盖,实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县监察委员会先后对汤池镇卫生院收费室工作人员王某、鲁某和县人民医院CT室主任汪某等(均为非中共党员)依法进行监察调查,综合运用监察措施。面对法律的威严和办案人员扎实细致的工作,在较短时间内,被调查对象就交待了职务违法犯罪事实,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30多万元。

据统计,2019年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已立案54件,同比增长74.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其中党纪处分 68 人,政务处分8人,双重处分5人;使用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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