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绩溪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四对标四整治”,以严实作风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
以上率下,精心部署安排。县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印发《中共绩溪县委关于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充分发挥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研讨。同时,县委领导班子根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地的表现形式,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截至目前,共摸排出3个具体问题,涉及3个方面。
夯实责任,层层推动整治。明确专项行动在县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县纪委监委负责统筹安排,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各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县委“三争”目标要求,加大对“为官不为”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对百名干部联百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交办问题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力促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建章立制,扎实推动整改。坚持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结合实际制定《绩溪县精文减会十条(试行)》,从源头上杜绝出现“文山会海”。修订完善《绩溪县支持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7条具体措施,并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1项,其他的2项正在整改中。同时,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县还统一印制了“严强转”学习资料汇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良好氛围。(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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