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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铜官:修订巡察工作办法 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区委巡察工作,近日,铜官区委修订了《中共铜官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中共铜官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8章49条,对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和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和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区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板块轮动和系统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察,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和机动式巡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办法规定,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等机制,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政法等业务或相关领域的优秀专业干部入库。每轮巡察前,根据工作需要,从人才库中抽选参加人员。

办法明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一届区委任期内对所管理的高新区、机关部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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