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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2018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时间:2019-01-28 15: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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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滁州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通气会,通报2018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8年,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聚焦主业、担当作为,紧扣大局、创新实干,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巩固发展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的局面。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等34场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以鲁炜、“陈、杨、周”“韩、江”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聚焦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三查三问”,推动形成常态化督查问责、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全市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3万人增加到5.68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制定《滁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2018年,市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08件,同比上升54%,立案59件,同比上升25.5%。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紧盯重要节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个,处理4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7人。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亲商助廉”等专项整治,查处问题38个,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梳理发现问题292个,已整改231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个,处理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述责述廉和全程记实,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95件,问责120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开展“咬耳扯袖”谈话15525人次。动态管理全市99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52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1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10人次,占70.3%。开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维护政治生态大讨论,对145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对41项改革创新事项予以备案,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支持干事的鲜明导向。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立案12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干部179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特别是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凤阳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史成龙和南谯区乌衣镇党委原副书记朱龙余自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345件,处理4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8件,查处问题15件,处理21人,其中给与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坚持巡视巡察一体推进,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

全面抓好巡视整改。5个方面22个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基本完成4个,修订完善各类制度74个。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对24个市直单位、4个国有企业、9个街道党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对1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专项巡察,对4个市县卫计委开展卫计系统专项巡察,对8个县(市、区)、8个市直单位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机动式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3316个,移交问题线索242件。

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融合培训、学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工作规则》等专题辅导。选派9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抽调300余人(次)参与办案、巡察等,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2018年,全市共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7件,处理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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