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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93人次

时间:2019-01-21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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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把监督执纪职责做深做细。1-12月,泗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9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73人次,占比64.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67人次,占比29.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比3.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比2.3%。

以加强监管为重点 ,强化日常养成。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工作室对所辖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节前廉政谈话,着重指出各单位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并开展明查暗访,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过程进行无遗漏监管,对合法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以教育培训为保障,强化能力提升。以新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办案技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班、“晚间大课堂”、庭审观摩等形式,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增强监督执纪能力,时刻绷紧纪法之弦。

以纪律处分为手段,强化惩戒震慑。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手段,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完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确保保质保量办结。对于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综合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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