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天长市纪委立足“四早”,筑牢四道防线,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驰而不息纠 “四风”,切实从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入手,架设“探照灯”,织密“防护网”,严防“节日病”。
早部署,架设“探照灯”。对双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工作进行早部署、早安排,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11个不准”,严明纪律要求,利用微信、网络、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等媒体滚动播放,高密度架设“探照灯”,严防“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
早提醒,念紧“紧箍咒”。“两节”前,市纪委向全市16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群发廉政短信,提醒他们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好自己、带好下属、管好家属,严防“四风”反弹,过一个文明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早教育,敲响“警示钟”。节前,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各单位机关学习会以典型案例为基本教育素材,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心存戒律、入脑入心,做到懂党规、明党纪、知敬畏。
早监督,织密“防护网”。节前,成立3个明察暗访组,联合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炒股、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工作日中午饮酒,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以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和纪(工)委、纪检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36件,处理党员干部60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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