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探索出“滁州村居巡察模式”,通过“四个相结合”,着重把村级党组织作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聚合点,让巡察监督真正覆盖“最后一公里”。
村居巡察与化解信访矛盾相结合。巡察前,重点筛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信访件突出的行政村作为巡察重点,对村民集中反映的干部作风霸道、参与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问题、关心的事项进行巡察,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村居巡察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在巡察中,把基层党的建设作为巡察的重点之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帮圈文化”、非法宗教势力侵袭、扫黑除恶等领域的巡察,着力发现影响村级党组织战斗力的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党员信仰牢不牢,看政治意识强不强;查履行职责好不好,看大局意识强不强;查组织建设好不好,看核心意识强不强;查服务群众好不好,看看齐意识强不强。
村居巡察与脱贫攻坚行动相结合。当前,全面脱贫攻坚进入到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滁州市脱贫攻坚任务重、压力大,脱贫“硬骨头”仍然还有很多,特别是时间越是往后,脱贫的阻力会越大,形势相当严峻。如果在扶贫过程中,涉及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势必会让脱贫之路更加泥泞。开展村居巡察,就是要聚焦扶贫领域的腐败和重点工程、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让扶贫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行为都无处遁形,为脱贫攻坚扫清障碍、增强内生动力。
村居巡察与“现代化新滁州”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村居巡察,把焦点对准农村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农村党员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干群误解,凝聚发展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巡察村居数的52%。其中,定远县和来安县已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对村居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近94%,从源头上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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