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委常委会主持召开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
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和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利剑”作用充分彰显,震慑效果基本实现;监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持续深化,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和队伍力量显著增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发力、成效明显,着力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建立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制度要求,传导责任压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时刻对党忠诚、对党老实;要把深化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各级干部在脱贫摘帽冲刺阶段的工作作风、履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水平;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腐败问题。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执政本领;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警觉,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持续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教育监督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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