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

时间:2018-12-15 07: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近日,滁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省有关通报精神,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市委书记张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鼓励探索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保护机制,凝聚形成干事创业强大合力。出台该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筑牢根基强定力,坚持政治统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信念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要彰显导向激活力,严把政治标准,树立实干导向,突出基层一线,重视年轻干部,注重人岗相适;要科学考核传压力,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要培养锻炼提能力,加强专业训练,强化实践锻炼,推动交流历练;要容错纠错鼓气力,明确容错免责情形,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措施,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关心关爱添动力,选树先进典型,落实待遇保障,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人文关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干部“暖心工程”,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齐抓共管聚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氛围。(滁州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