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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时间:2018-12-14 08: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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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赫璞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抓住学、悟、研、用四个关键,一是要全面学习,采取常委领学、分组研讨的形式学习领会,将精神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二是要深入思考,搞懂悟透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三是要细致研判,梳理排查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何汲取教训;四是要学以致用,自觉将会议精神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理念指导工作。

会议就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提出六项具体安排部署:一是迅速传达学习省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县区和市直派驻机构座谈会,传达学习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二是抓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突出问题的整改,对照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查遗补差,完善整改措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纪委要求,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结合蚌埠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实施方案,突出整治脱贫攻坚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全面提高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的质效,强化质量意识,督促基层纪委在处置扶贫领域案件时,严把程序关,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五是严格落实“乡案县审”要求,乡镇、县(区)直部门办理的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一律报县区纪委监委统一审核,基层办理的问责案件报市纪委审理室备案。市纪委定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问责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复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六是推行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推行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好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认真贯彻省纪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制定该市贯彻意见,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受处理扶贫干部回访教育,探索建立将回访考察结果与后续推荐使用挂钩的工作机制。(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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